《大唐六典》三十卷,唐玄宗御撰,李林甫等奉敕注,是中国古代现存最早、最完整的官修行政法典,亦为研究唐代制度之核心文献。其书以“六典”为纲,仿《周礼》六官之制,分理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,详载唐代中央与地方官署之组织、职掌、员额及运行规则,体例严谨,内容宏富,历来被视为唐代制度之渊薮。
成书背景与编纂始末
唐玄宗开元年间,天下承平,典章制度日趋完备。玄宗欲效法周代六官之制,诏令编纂一部系统总结本朝官制的典籍。开元十年(722年),起居舍人陆坚奉诏修撰,后由张说、萧嵩、张九龄、李林甫等相继主持,历时十余年,至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书成。全书由李林甫等奏上,并奉敕注释,故世称“御撰”,实为集体修纂之官书。其编纂宗旨在于“以周礼六官为纲,以唐代现行制度为目”,既追溯制度渊源,又详录当时现行法规,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。
内容概要与体例特征
《大唐六典》全书三十卷,约三十万言,按六典分卷:卷一至卷三为“理典”,载三师、三公、尚书省及六部诸司;卷四至卷六为“教典”,载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内官及东宫官属;卷七至卷九为“礼典”,载御史台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卫尉寺、宗正寺、太仆寺、大理寺、鸿胪寺、司农寺、太府寺及秘书省、殿中省诸监;卷十至卷十二为“政典”,载左右卫、左右骁卫等十六卫及诸监;卷十三至卷十五为“刑典”,载诸州府、都督府、都护府及县官;卷十六至卷三十为“事典”,载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内官、东宫官属及诸监、诸库、诸坊等。每卷之下,先列官署之名,次叙其沿革,再列职掌、员额、品秩,并附注令式条文。其体例以官署为经,以职掌为纬,条分缕析,井然有序,开后世《会典》体之先河。
文献价值与学术意义
《大唐六典》的价值,首先在于它系统保存了唐代开元以前官制之原貌。唐代令式条文多已散佚,而《六典》注文中保存了大量令、式原文,为研究唐代行政法、职官制度、财政经济、教育科举、礼仪外交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。其次,该书所载官署沿革,上溯周秦,下迄开元,对于考察中国古代官制演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再次,《六典》编纂体例对宋元明清历代会典之修纂产生了深远影响,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与文献学史上占有承前启后之地位。此外,书中保存的唐代地理、交通、驿传、仓库、学校、医官、乐舞等资料,亦为多学科研究提供了珍贵素材。
版本流传与本次影印
《大唐六典》宋刻本传世极罕,今所存者多为宋绍兴年间温州州学刻递修本。此本半叶十行,行二十字,白口,左右双边,版心镌刻工名及字数,间有补版。绍兴四年(1134年),温州州学据旧本重刻,后经宋元递修,故世称“绍兴四年温州州学刻递修本”。此本流传有绪,文字较他本为善,是现存《大唐六典》的重要版本之一。本次影印,即以该本为底本,原貌呈现,以飨读者。
阅读建议
《大唐六典》卷帙浩繁,内容专门,初读者可先阅卷首序言及目录,了解全书结构;再择取与自身研究相关之官署条目精读,注意注文与正文之关系。若作制度史研究,宜结合《唐会要》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及《通典》等文献互证。影印本保留了宋刻原貌,然字迹或有漫漶,读者可参校日本广池学园本、近卫家熙考订本等通行整理本。对于普通文史爱好者,亦可将其作为唐代官制辞典使用,按类检索,颇便查考。